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决定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人民政府令
第180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7年3月7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3届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张晓霈
2007年4月29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继续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决定
为了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吉林省200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吉财综[2005]5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审核确认,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新确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须经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在市政务大厅网上随时公告。
二、对于行政收费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人员违法收费、滥收费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财政、价格、监察部门举报。
附:《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7年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7年执行)
序号 部 门 收 费 项 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项目级次
一 发改委
1、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4]270号 国家
2、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2]9号 国家
二 财政局
3、收费票据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2001]53号 国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财综[1994]4号
计价格[1999]465号
计价格[2001]537号 国家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经字[2003]25号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7]302号 省级
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1]6号
计价格[2002]1575号 国家
7、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2001]1号
计价格[2001]527号 国家
8、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费 财政专户 吉财综联函[1997]52号 省级
三 国资委
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费 财政专户 吉财综联函[1996]9号
吉财综联函[1995]142号 省级
四 人事局
10、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考务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国家
11、职称、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2000]546号
财预[2002]584号
计价格费[1998]1060号
计价格[2001]1969号 国家
12、评审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2000]20号 国家
13、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费、受理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4]10号 省级
14、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2004]4号 省级
15、计算机外语应用能力培训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1995]16号 省级
16、事业单位登记费 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0]433号
财综字[1999]192号 国家
17、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费(考核)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1]24号 省级
18、人才市场收费(人事档案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争议)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53号
吉省价收函[1995]42号 国家
五 安监局
19、特种人员作业考核费 财政专户 吉劳安字[1993]1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3]18号 省级
六 劳动社会保障局
20、劳动合同鉴证和仲裁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268号
计价格[2001]585号 国家
21、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含人事局)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2]32号 省级
22、技工学校报名费、考务费、学费住宿费 财政专户 吉劳计字[1995]8号
吉省价取函字[2001]24号 省级
23、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取字[2001]24号 省级
24、基本医疗保险证工本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2002]7号 省级
25、社会保障卡 财政专户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4]569号 省级
七 国土资源局
26、矿产资源补偿费 财政预算 国务院1994年150号令
省政府1994年21号令 国家
27、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51号 国家
28、征地管理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597号
吉省价房涉字[1995]4号
吉省价经字[2001]19号 国家
29、用地管理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房涉字[1997]3号 省级
30、土地登记费 财政预算 国土籍字[1990]93号
吉省价房涉字[1997]3号 国家
31、土地造地费、荒芜费、闲置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房涉字[1997]3号
吉土联字[1998]1号 国家
3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费 财政预算 财综字[1999]183号 国家
八 交通局
33、公路运输管理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7]2500号
吉交联发字[1998]19号
吉市价收字[2000]31号
吉省市收字[2001]6号
吉市价收字[2003]28号 国家
34、车辆通行费(还贷公路) 财政专户 交公路发[1994]686号
省政府[1989]26号令 国家
35、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财综[2005]1号 国家
36、公路路产赔偿占用费 财政专户 吉交公联字[1990]384号 省级
37、公路超限运输赔(补)偿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1]8号 省级
九 交通规费
38、公路养路费 财政专户 省政府[1992]第62号令
吉政发[1995]60号
吉政函[2004]99号 省级
39、道口监护费 财政专户 吉政办发[1996]45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省级
十 人防办
40、人民防空建设四项费用 财政专户 吉防办发[2002]1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省级
4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1]30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
42、人防工程使用、设施租凭收费(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财政专户 人防委字[1958]9号
吉政发[1987]103号
吉省价收字[1996]20号
吉财综[2002]573号 省级
十一 国税局
43、税务发票工本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11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国家
44、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1995]62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国家
十二 药监局
45、药品检验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1995]340号
发改价格[2003]213号 国家
十三 技术监督局
46、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496号
吉技监质[1994]17号
吉省价收字[2002]16号 国家
(2)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资格)检验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2002]30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4]5号 省级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管理发证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68号
吉劳锅字[1996]18号
财预[2003]471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国家
47、计量收费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含计量授权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
价费字[1992]532号
财综[2001]72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
(2)计量标准考核费 财政预算 同上 国家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及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同上 国家
(4)计量检定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3]28号
吉财综[2004]1047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国家
(5)计量器具(测试)修理费(法定或强制) 财政专户 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
吉省价收字[1995]19号 国家
4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费 财政预算 吉发改收管联函字[2007]18号 国家
49、统一代码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财预[2002]584号
财综[2003]66号
发改价格[2003]82号 国家
十四 公安局
50、公安出入境管理和证件收费 财政预算 国家
(1)外国人签证费 (94)财预字第37号
公通字[2000]99号
计价格[2003]392号
(2)外国人证件费(准予停留证、居留证、出入境证、旅行证、准迁证) 同上
(3)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护照、加页核定加注延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华侨回国定居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价费定[1992]240号
价费字[1993]164号
财预字第37号
公通字[2000]99号
吉省价收字[1994]第5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51、公安治安、户籍管理和证件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1994]第5号、22号
吉财规[2001]774号
计价费[1998]29号
计价格[1999]1707号
吉省价收字[2000]26号
吉财规[2001]774号
吉省价收字[1997]31号
计价格[1995]873号
吉公派字[1999]37号
吉省价收字[1998]13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吉省价收字,2002]8号 国家
(1)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价费字[1992]240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吉省价收字[1994]第5号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加急) 吉省价收收字[2003]12号
吉财综[2004]1047号
(3)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计价格[1999]1707号
52、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收费 财政预算 国家
(1)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2)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3)机动车辆抵押登记费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4)机动车辆登记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5)驾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6)驾驶员考试费 吉财综[2004]1047号
(7)驾驶员记分卡收费 吉财综[2004]1047号
十五 司法局
53、公证费(行政机关收取的)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1999]36号
财预[2003]470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国家
十六 法院
54、诉讼费 财政预算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国家
十七 商务局
55、认证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236号 国家
56、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国家
十八 旅游局
57、风景资源有偿使用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1995]17号 国家
十九 工商局
58、企业注册登记费(开业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94)财预字第37号
价费字[1999]1707号 国家
59、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国家
60、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吉工商联字[2000]第4号
财预[2000]127号
价费字[1999]1707号
计价检[2002]1807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国家
61、集贸市场管理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价费字[1999]1707号
吉省价收字[1999]43号、8号
吉商联字[2000]4号
财预[2000]127号
计价检[2002]1807号 国家
62、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94)财预字第37号
价费字[1999]1707号 国家
63、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14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1]18号
吉省价收字[2001]46号
财预[2002]9号 国家
二十 海关
64、海关监管区域外货物监管手续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7]2500号
价费字[1992]293号
(94)财预字第37号
计价格[1999]1707号 国家
65、进口货物滞报金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93号
(94)财预算第37号 国家
66、货物进出口证明书(签证)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93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国家
67、报关员培训考试发证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93号
财预[2002]9号 国家
68、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财政预算 价费格[1999]1707号
价费字[1992]293号
(94)财预字第37号
财预[2002]9号 国家
69、单证费 财政预算 署财[1999]456号
价费字[1992]239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国家
70、海关施封锁成本费 财政预算 价费[1992]293号
署财[1996]1707号
计价格[1997]84号
(94)财预字第37号 国家
7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1999]1707号 国家
72、ATA单证测调整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6]1594号 国家
二十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吉林市办事处
73、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357 国家
二十二 民政局
74、收养登记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49号
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费[1996]162号
发改价格[2003]851号
吉民政[1994]26号
计价格[2001]523号 国家
75、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49号
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婚姻登记条例》
吉民政[1994]26号
吉省价收字[2002]29号 国家
76、殡葬收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249号
吉省价收字[2001]44号
吉省价收字[2003]15号
吉市发改价格字[2005]107 国家
77、城市地名标志收费 财政专户 吉财综字[2001]3002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2]34号 省级
二十三 农委
78、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52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
79、国内植物检疫收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253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
80、农机监理收费(含“九二”式拖拉机机牌证费、拖拉机号牌、拖拉机行驶证、号牌架、年检) 财政预算 吉财综[2004]104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
吉发改管联字[2005]426号 国家
8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鉴证费、仲裁费 财政专户 吉农(经)联字[1993第27号 省级
82、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财政专户 吉农(种)联字[1994]301号 省级
二十四 牧业管理局
83、兽医卫生证、章、标志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1998]29号
吉省价收字[1996]43号
吉省价收字[1996]35号 省级
84、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检疫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52号
财预[2002]584号
发改价格[2003]2353号 国家
85、兽药委托检验收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452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86、兽医从业许可证审查发证收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452号
吉牧防联字[1993]77号 国家
二十五 林业局
87、绿化费 财政预算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6]894号 国家
88、森林植物检疫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6号
吉省价收字[1994]20号
财预[2000]127号 国家
89、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财政预算 林护字[1992]72号
财综字[1996]94号
计价格[1999]1707号
计价费[1997]2500号
财预[2000]127号
计价格[2002]599号 国家
90、占用林地砍伐树木补偿费 财政专户 吉林资字[91]876号
吉政发[1990]54号 国家
91、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工本费 财政专户 吉林财字[1990]802号 省级
二十六 水利局
92、水资源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工字[2003]34号
吉省价工字[[2003]39号
吉市价工字[2003]32号 国家
93、水土流失补偿费 财政专户 吉水保字[[1995]136号 省级
94、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1997]2500 国家
95、河道采砂管理费 财政预算 吉水管字[1991]156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国家
96、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财政预算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7]161号 国家
97、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国籍证书、登记证书)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7]1148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
98、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0]559号, 国家
99、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7]1148号
计司收费函[1996]2号 国家
二十七 气象局
100、雷电防护设施安全检测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1998]28号 省级
101、施放气球飞艇管理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1998]13号 省级
二十八 建委
10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房涉字[2001]27号
吉市价经房字[2001]25号 国家
103、(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含交通局)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1996]15号
吉省价收字[2002]20号
吉软办联字[2006]1号
吉政函[2006]177号 国家
104、(公路)工程定额测定费(含交通局) 财政预算 计价格[2001]585号
财预[2000]127号
吉财综[2004]1047
吉政函[2006]177号 国家
105、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查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1997]20号 省级
二十九 房产局
10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房涉字[1999]55号
107、房屋权属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房涉字[1999]55号 省级
108、房屋安全技术鉴定费 财政预算 吉建房字[1993]12号
吉省价房涉字[1998]14号 国家
三十 市政公用局
109、城市污水处理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工字[2001]14号
吉市政办发[2001]18号 国家
110、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财政预算 财预[2003]470号
吉省价收字[2001]27号
吉省价收字[2001]9号
吉建城[2005]12号 国家
111、城市卫生费 财政预算 吉建城字[1994]15号 省级
112、城市出租车客检费 财政预算 吉财综字[1999]348号 省级
113、证、签、卡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财综字[1999]348号
三十一 市容管理局
114、城市占道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1]27号
吉市价收字[2002]2号 省级
三十二 规划局
115、测绘产品质量监检费 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176号
国测发[1998]382号 国家
三十三 环保局
116、排污收费(污水排污、废气排污、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噪声排污) 财政预算 财综[2003]38号
四部委令第31号 国家
117、环境监测服务费 财政预算 财预[2002]9号
吉省价收[1997]17号
财综字[1999]195号 国家
三十四 教育局
118、义务教育一费制 财政专户 吉市发改价格字[2006]160、161、162、163、164 国家
119、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财政专户 吉政明电[1999]24号 国家
120、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财政专户 吉政明电[1999]24号 国家
121、高中会考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2000]8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1]7号 省级
12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3]42 省级
123、各类普通(含成人)高、中等学校报名费、考务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3]42号
吉省价收函字[1997]34号 省级
124、职业高中收费 财政专户 吉政办发[1999]24号 省级
125、中考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2001]7号 省级
126、电教教材与计算机上机费 财政专户 吉教学[2001]4号 省级
127、幼儿园收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2000]23
吉省价收字[2001]27号 省级
128、报名考试考务费 财政专户 国家
(1)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 吉省价收函[1997]34号
教财[1996]101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研究生考试收费 财综字[1995]16号
计价格[1995]346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吉省价收字[2003]42号
129、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财综字[1997]150号
计价格[2002]666号
财预[2003]470号
吉省价收函字[2003]7号 国家
130、教师资格认定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2003]7号 省级
131、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财政预算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国家
三十五 文化局
132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 财政专户 省政府[2000]120号令
吉财综[2001]1231号 省级
三十六 卫生局
133、《出生医学证明书》工本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6]1222号
财综字[1996]28号
财综[2001]73号 国家
134、执业医师资格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2]39号 国家
135、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94]8号 国家
13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含副本)工本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6]1222号
财综字[1996]28号
财综[2001]73号 国家
137、职业安全卫生检测费 财政专户 吉劳安字[1993]3号 省级
138、护士执业考试费 财政预算 吉财综联函字[1995]51号 省级
139、护士注册费 财政预算 吉财综联字[1995]47号 国家
140、医疗事故鉴定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4]17号
财预[2003]470号
财综[2003]27号 国家
141、执业医师注册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1999]2267号
吉省价收字[2002]39号 国家
142、执业医师资格报名、考试费 财政预算 财综字[1999]176号
财预[2002]584号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6]1576号 国家
143、医疗收费(含麻风病人住院费) 财政专户 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1507号
吉市发改价格字[2006]273号 省级
144、卫生监测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89]43号 省级
145、卫生质量检验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89]43号 省级
146、预防性体检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89]43号 省级
147、委托性卫生防疫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89]43号 省级
148、疫情处理费 财政预算 吉卫防发[1989]43号 省级
三十七 计生委
149、社会抚养费 财政预算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国家
15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字[2001]12号 省级
三十八 新闻出版局
151、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印刷业管理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字[1997]4号 国家
152、图书、报刊审读费 财政专户 吉财综函[2000]34号 省级
三十九 档案局
153、档案收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1996]58号 国家
154、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财政预算 同上 国家
四十 信息产业局
15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8]218号
发改价格[2003]2300号 国家
156、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8]218号
吉省价收字[1999]14号 国家
四十一 老干局
157、老干部活动费 财政专户 吉省价收函字[2002]26号
吉市价收字[2003]14号 省级
四十二 海事局
158、内河航道养护费 财政预算 吉交稽征联字[1989]198号 国家
159、船员证工本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2001]2717号 国家
160、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费 财政预算 计价格[2001]2717号 国家
161、船舶登记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2、油污水化验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3、浮油回收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4、海事调节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5、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6、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财政预算 价费字[1992]191号 国家
167、水路运输管理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1997]2500号
吉市价收字[2000]22号 国家
168、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财政预算 计价费字[1998]800号 国家
四十三 广播电视局
169、卫星地面设施管理费 财政预算 吉省价收函字[1992]23号 国家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打捞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深入开展救捞安全各项工作,促进救捞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部救捞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细化活动工作计划推进表,并于9月16日前上报部救捞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救捞系统安全工作“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深入开展救捞安全各项工作,促进救捞系统安全形势的稳定,部救捞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301号)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四大安全”为主线,以加强基础和基层建设为重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进救捞安全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救捞事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基层、筑牢基础,规范管理、安全发展”。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使救捞系统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体救捞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影响救捞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形成具有救捞特色的安全文化,确保救捞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实现救捞事业的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略)
(二)工作小组。(略)
(三)工作小组办公室。(略)
五、主要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是“双基”建设的关键内容,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根本前提。各单位要按照“部局监督指导、各单位具体负责、职工全面参与”的救捞安全工作原则,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责任制体系;要强化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职工的具体岗位工作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细化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制度,及时调整和补充安委会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导作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专家库,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规则》,调整和充实救捞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名单,发挥各类专家在安全监督和应急救援方面的特殊作用,整合理顺目前各种安全专家机构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各级安委会的重要智囊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救捞系统安委会、所属各单位安委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督察员”的四级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双基”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针对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梳理现有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废除不合时宜的规定,制订计划,抓紧修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将现有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组织学习宣贯,抓好制度落实,真人开展制度落实活动;二是着重抓好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打捞单位要持续改进和完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外部好的做法,结合打捞工作性质和业务拓展,不断探索和推行符合自身实际的其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如HSE、ISO系列等;救助船舶单位要继续抓好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同时部局鼓励有关单位主动接受外部的审核,促进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救助飞行单位要按照民航的有关要求,抓紧制订符合自身实际和救助飞行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运行和完善,确保飞行安全。三是针对安全各项操作规程和手册。要督促职工严格按章操作,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教育培训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预防预控能力。
加强安全的预防预控是“双基”建设的关键内容,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重视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挂靠在本单位的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单位涉及安全工作的各项风险管理与评估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可挂靠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的管理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安全预防体系的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救捞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重视安全预防预控工作,总结内部好经验和好做法,借鉴外部先进的工作模式,逐步建立符合救捞行业特点的分级安全预防预控体系。各打捞局要坚持和完善重大打捞工程和施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各救助局和救助飞行队要建立救助训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和试行符合应急救助特点的救助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三是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风险源的认定和标识,采取切实有效、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形成具有救捞特色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现安全“可控、能控、在控”的目标,促进安全管理从被动防范向主动预防的转变。各单位要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强化安全监管和开展年度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双基”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督察制度。各船舶、飞机、工地和作业场所要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对基层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每年至少组织开三次全面督查活动,实践中还要创新督察方式,采取抽查、飞行检查、互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的检查力度。二是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直通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部局提出的安全工作“直通车”报告制度,制定细化本单位的相关细则,从制度层面鼓励职工积极报告安全隐患和险情,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系统内部营造无惩罚的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的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及时做好隐患的整改反馈和闭环处理,注重岸基支持和服务,建立健全隐患的“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机制。
(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是“双基”建设的主要方式,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突出特色。各单位要以“四大安全”为主线,通过现场、网络、平面媒体、画报等方式,借助“四大安全”系列宣教片和有关书籍,深入开展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创新方式。各单位要开拓思路、创新思维,结合救捞实际,突破传统模式,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切实做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真正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重点、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轮训,对各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以及业务骨干人员要定期培训,还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适任上岗。三是注重效果。要建立教育培训的后评估制度,注意收集和认真评估职工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做到因人施教,切实提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努力促进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安全技能的提升。
(六)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双基”建设的内在需求,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救助、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注重安全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保证安全救助和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更新,为救捞安全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抓紧将安全投入纳入本单位的“十二五”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并适情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投入的规章,从制度层面保障安全资金和科技设备及时到位,确保救助和生产安全。各单位部局将把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核。三是要积极改善一线职工的作业环境,加大对作业条件较差的区域的投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时,还要设置专项资金,对发现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七)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双基”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一是牢固树立理解职工、尊重职工、依靠职工的工作理念,特别是要关心爱护一线职工,增强他们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二是大力推行“二员二岗三类四长”的基层安全工作管理模式,即抓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安全督察员队伍以及基层安全管理岗位和关键操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关注安全意识差的人员、发生过事故的责任人以及有过“三违”记录的人员;积极发挥机长、船长、处长和班组长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三是把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作为一项常态工作,长期抓紧、抓好、抓实,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之中。
(八)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双基”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实行专兼结合的救捞安全监管队伍模式,即各级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安全督察员组成的救捞安全管理队伍。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健全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专职队伍的综合素质,发挥其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关键作用。二是要重视和完善安全督察员制度。安全督察员是救捞安全管理队伍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也是发挥现场督察,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必要手段,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督察员队伍的建设,按照部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督察员制度。三是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轮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部局每年举办一期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和讲座,或到选派到外部进行培训。各单位还要结合救捞“四大安全”特点,在船舶、飞机、潜水等领域重点培养复合型和专业性的安全管理人才。
(九)救捞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软实力是“双基”建设的努力方向,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追求目标。一是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救捞特色的安全理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和安全环境文化建设,形成具有救捞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提升行业的安全软实力。二是不断丰富和完善救捞“四大安全”的内涵和外延,编写救捞“四大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制作有关救捞“四大安全”的宣传教育光盘,宣传和教育职工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扎实做好救捞“四大安全”,努力推动救捞的科学发展。三是宣传和弘扬无惩罚的安全文化理念,从理念、制度、人员、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升救捞的安全软实力,促进救捞安全管理从制度管理向文化管理的转变,实现救捞的长治久安。
(十)安全考核与责任追究。
加大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是“双基”建设的配套措施,是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必要手段。一是要科学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量化各项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对于关键岗位和一线主要人员要实行安全承诺制度,做到人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二是制订安全管理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各单位要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考核和奖罚办法,部局每年对各单位实施安全考核,确定先进、优秀、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评选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集体,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坚持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原则。各单位要认真遵守部局关于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奖罚分明,“一票否决”。
六、进度安排
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从2010年9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15日)。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细化活动计划推进表、明确年度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并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计划推进表上报救捞系统安委办,各飞行队同时抄报部局飞行调度中心。各单位在此期间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落实任务阶段(2010年9月16日—2013年6月30日)。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及计划推进表,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部局将组织兄弟单位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和检查,并按照时间节点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抽查和专项督查,督察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同时,在每年的救捞系统年中安全工作会议上,部局将对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总结评估和整改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各单位对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3年8月1日前报救捞系统安委办。部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并召开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总结会议,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同时责成没有通过考评的单位继续整改。
七、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救捞长远发展的高度,把此次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作为关系救捞“十二五”期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将落实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纳入各单位每年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摆到突出位置,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救捞安全工作“双基”活动总体方案,按照各单位活动计划推进表,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职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今后三年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的顺利实施,从而建立健全救捞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推进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形式与内容并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以基层和基础为重点,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软实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务求取得实效。按照“双基”建设进度安排,各单位要加强自查和对下属二级单位的督促检查、指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活动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举措,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整改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帮助提高,要结合组织安全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的情况。为确保“双基”建设取得实效,部局将把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奖惩,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将“双基”建设活动与系统工会正在开展关于救捞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合理化建议的活动相结合,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良好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声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双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对“双基”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升履职履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将“双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部局,部局将通过救捞安全工作月刊和网站专栏跟踪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五)突破重点难点,推动全局工作。各单位安委办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本单位“双基”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六)及时报送信息,确保联系畅通。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相关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对本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上报部局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每一重要时段结束时要有阶段性总结;当年年底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救捞安全工作“双基”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认真提炼,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部局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